15时55分,甲出资,乙排队,在附近街客购买红豆沙冰,耗资10.00元。16时00分在肯德基滨海餐厅用餐,购买鸡翅三对,耗资25.50元,由甲支付。自肯德基餐毕,乙耗资3.00元购买了手工工艺品一只。甲乙遂在海河外滩游览。游览完毕,甲于16时49分在外滩招商银行办理业务。
甲乙16时51分至16时58分乘坐车号为津E-15725的出租汽车前往泰达第三大街与黄海路路口,行程4.4千米,车资11.40元,甲实际为此行支付了11.00元。甲乙步行向东,途中乙付款在第三大街北侧一家商店购买了一些食品。步行至泰达金融区遂在南开大学泰达学院西侧转而向南,步行至泰达市民广场。18时08分,乙付款在津滨轻轨市民广场站人工售票处购买至一号桥站车票二张,共计耗资10.00元。列车18时21分25秒自市民广场站开车,19时00分25秒到达一号桥站。
自一号桥站出站,19时03分乘坐车号津E-25614的出租汽车,19时10分到达天津地铁一号线复兴门站,车资13.10元,甲实际为此行支付了13.00元。乙在地铁复兴门站自动售票机购买单程车票二枚,共计耗资6.00元。列车19时16分57秒自复兴门站开车,19时27分29秒到达小白楼站。
自小白楼站出站,甲乙19时37分至20时37分在起士林二楼西式快餐厅用餐,栗子粉8.00元、炸贝根肉串12.00元、炸鸡排10.00元、洋葱圈6.00元、螺旋面6.00元、苹果火腿10.00元、夏威夷沙拉10.00元,餐厅另赠冰淇淋两枚、红茶一杯,共计耗资62.00元,由甲支付。餐毕沿天津内环向东步行至十一经路六纬路路口津滨轻轨工地。20时57分甲在工地东侧一家麦当劳购买大杯可口可乐两杯,耗资11.00元。21时23分饮毕,甲乙21时26分至21时36分乘坐车号津E-04803的出租汽车行程4.1千米前往天津临时客站,应付11.40元,实付11.50元,车费由甲支付。乙在天津临时客站14号窗口购买D554次列车车票。持票自天津临时客站进站,经由出站天桥,至02站台12道上车,返回北京。

